陈兵教授:如法的皈依是什么?怎样皈依才能获得皈依戒、皈依体?
问:如法的皈依是什么?怎样皈依才能获得皈依戒、皈依体? 答:如法的皈依,在显教里就是三皈依。皈依佛、皈依法,经典中讲得很清楚。首先要认识到佛是无上的导师,认识到法是无上的真理。区分清楚它跟外道、跟世间的哲学、科学不一样的地方,明白它真正高明的地方在哪里。认知到这些以后的皈依,才是发自内心的皈依。现在主要的问题就出在皈依僧宝上。 什么是僧宝,经论里面讲了很多,而且讲得非常清楚。僧分为四种或三种,能够作为皈依对象的僧只是“贤圣僧”或者叫做“第一义僧”。“第一义僧”的最低标准是《优婆塞戒经》里所说的暖位,也就是说,修行至少达到四加行的暖位以上,才有资格做大众的皈依对象。而其他的佛经中也曾强调,小乘须陀洹向以上,包括四向四果;大乘初地以上,包括三贤十住、十行、十回向,都算作“贤圣僧”。关于“贤圣僧”的标准,大小乘实际上是一样的。如果按照法相唯识学、中观的标准,在断烦恼方面,十地的初地欢喜地,也就相当于小乘的须陀洹向,这才是真正“皈依僧”的皈依对象,并且包括了出家人和在家人。在家人如果证到圣果的话,也属于“第一义僧”。 此外,皈依僧指的是皈依贤圣僧的全体,而不是仅皈依某一个人,这点弘一大师讲得非常清楚。仪式上的皈依僧宝,作为佛教徒来说,必须要有一个清净的比丘或比丘尼为之证明,证明你皈依了三宝,但不是皈依具体的某个人。但现在,很多信众不明白这个道理,好多寺庙的皈依都是皈依个人,皈依某一位师傅。弘一大师当时讲过,这是非常错误的。如果这样讲的话,就等于自己宣布自己是贤圣僧了。 第二种僧是“福田僧”,即具有正信和正见,持守戒律,没有犯四根本戒,没有被驱逐出僧团。这样的出家人也很宝贵,堪做大众供养的对象,因此称为福田僧。假如从外表看是出家的僧人,但不具备正信和正见的话,严格意义讲属于佛教中的外道,是不应该供养的。经典里面都讲得很清楚。 还有一种僧人,出家的动机是因为贫穷、饥饿,《涅槃经》里面讲这种人“名为秃人,不名为僧”,是不应该供养的。 总而言之,作为一个出家人,如果不具备正信和正见,而只具备出家人的形迹,则或者属于外道,或者属于魔子魔孙,专门钻到僧侣队伍中来破坏佛教。对这种僧人,既不应该恭敬,也不应该供养。 真正皈依的对象是贤圣僧的全体。如果不皈依贤圣僧的全体,即使皈依的是出家人,是著名的法师、活佛,皈依僧宝这一点也是不具备的。更进一步讲,皈依贤圣僧,是要皈依贤圣僧的正见,而不是一定要拜他为师。贤圣僧讲的佛法是很准确的,因为如果没有证道,讲的佛法不可能百分之百准确。假如所讲的法中有百分之一的偏激,或者根本是错误的,就会误导他人,甚至置人于死地。 但是,佛经里面讲得很清楚,在家人即使证到圣果,也不具备做佛教仪式、法会的资格。在家人不能给别人授三皈依戒,但是可以给别人授菩萨戒和密宗的戒。密宗的戒和菩萨戒是所有的在家人都可以传授的。《菩萨本业璎珞经》说:夫妻、父子、兄弟可以互相授受。弘一大师也说过,比丘戒是绝不可能得戒的。因为比丘戒有一个团体,要一代一代不断这样传承下来,你是皈依这个团体,不是某一个人。如果这个团体的传承中断,你就不可能得戒。所以南传佛教很多国家不承认中国有比丘。当时太虚大师请来了五个南传佛教僧侣,他们在上海看了半年,不承认中国和尚是比丘,所以就回去了。因为汉传佛教守的戒律和生活方式跟他们不一样,所以他们不能承认。所以藕益大师先自称是一个沙弥,后来自称是出家优婆塞,不敢自称为比丘,因为传戒的团体不够资格,不能得戒体。当然,这是祖师这样严格要求,我们不能这样要求现在的僧众。 但是在家人即使证得圣果,也不能在佛教的寺庙里,到讲坛或戒坛传戒。在家人不适合主持显教的法事,但是可以主持密教的。作为在家人,在这种场合,一定要对出家人非常尊敬,坐的时候或者作法的时候一定要把出家人请在上面,对他非常尊重,因为他们在事相上代表僧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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