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谈弥勒净土法门及其现实意义(五)
弥勒教法的现实性 佛教有人、天、声闻、缘觉、菩萨五乘教法,包括世间法和出世间法。人、天二乘是世间法,声闻、缘觉、菩萨三乘是出世间法。弥勒法门包含世间法和出世间法,但更偏重于世间法。弥勒本身修持菩萨乘,属于出世间法,因受释尊授记为未来佛,成为“一生补处菩萨”。据弥勒经典记载,弥勒在兜率净土和未来的人间净土说的都是三乘法(声闻、缘觉、菩萨)。可以说,弥勒菩萨是大乘菩萨道精神的典型代表,他在兜率内院为天人说法,广度天界众生,未来下生人间成佛后又将于龙华三会说法普度人间众生,这种累生累世从天上到地上广度众生的悲悯情怀和行持恰恰体现了大乘菩萨道的积极入世精神。但从信众信仰的角度而言,弥勒法门的教法却属于世间法,因为弥勒的兜率净土和人间净土都没有出三界,只摄受人天行果的众生。 弥勒教法的现实性集中体现在“施乐”上。原始佛教是人类苦难的产物,佛教的一切教义皆建立在“人生是苦”这一宗教认识论基础之上,“苦”也是佛教人生观的理论基石。原始佛教的全部教义教理就是由苦、集、灭、道“四谛”演绎而成的。因此,一般的佛教法门侧重于“救苦”,如释尊的教法、观世音法门和地藏法门都侧重于“救苦”。弥勒法门却具有独特的文化性格,即救苦与施乐并存,而侧重于施乐,有别于佛教其他法门的教法。 学界对于弥勒法门的“施乐”精神多有论述,普遍认为弥勒是“乐”的表征。但对于弥勒法门同时也具有“救苦”精神却多有忽视,稀有提及。实际上,据弥勒上生经和下生经所描述,弥勒菩萨不仅是一位大慈施乐的菩萨,也是一位大悲救苦的菩萨。弥勒法门的“救苦”精神是由原始佛教的“人生是苦”这一基本教理决定的。弥勒作为释尊的继承者,他要度的众生是释尊未度完的众生,其教法是对释尊教法的承传,与释尊的教法一致,其基本教义仍然是原始佛教的“四谛”说。 如《佛说弥勒下生经》中说:“尔时,弥勒与诸弟子说法:‘汝等比丘!当思惟无常之想、乐有苦想、计我无我想、实有空想、色变之想、青瘀之想、膖胀之想、食不消想、脓血想、一切世间不可乐想。所以然者?比丘当知,此十想者,皆是过去释迦文佛与汝等说。令得尽有漏、心得解脱。’” 可见,弥勒佛说法与释迦牟尼佛当年说法一样,以“四谛”说为根本教义,宣说的还是人生是苦、无我无常、离苦得乐、涅槃解脱等佛教义理。差别在于,释尊是在五浊恶世中度众生,故强调“救苦”,而弥勒是在太平盛世中度众生,故侧重于“施乐”。两者的差异只是各人所处的社会环境不同,救度对象的根性不同,因此度众生所采用的方法和手段也不同,但他们的最终目标是一致的,皆是为了救拔众生脱离六道轮回之苦。从这一点上说,弥勒法门也像佛教的其他法门一样,具有“救苦”精神。 佛教的最高宗旨是使众生断业灭惑,解脱人生苦难,离苦得乐。而佛教所说的“乐”不是世俗意义上的幸福快乐,而是涅槃之乐,即跳出三界,脱离生死轮回的究竟解脱之乐,这样的“乐”是泯灭了痛苦与欢乐界限的超然寂静之乐。但这种涅槃之乐,因境界太高是一般人无法修证到、体验到的。世间凡人总是追求尘世间的幸福快乐,避苦趋乐是人与生俱来的本性。弥勒菩萨以其大慈心顺应世人的本性,特别护念和摄受娑婆世界的众生,在未来世将在娑婆世界建立起依正庄严的人间净土,使凡夫俗子不离娑婆、不出三界也能离苦得乐,享受人间净土的丰饶富乐。 弥勒信仰的现实性的“施乐”精神在佛教信仰中确实是少见的。在《弥勒菩萨所问本愿经》中,释尊告诉阿难:“弥勒菩萨本求道时,不持耳、鼻、头、目、手、足、身命、珍宝、城邑、妻子及以国土布施与人,以成佛道,但以善权方便安乐之行,得致无上正真之道。” 释尊接着告诉阿难,弥勒菩萨求道本愿是:“使其作佛时,令我国中人民,无有诸垢瑕秽,于YIN怒痴不大,殷勤奉行十善,我尔乃取无上正觉。” 由此可见,弥勒信仰的“施乐”精神是由弥勒在因地所发的愿心决定的。弥勒不像释尊那样在五浊恶世中成佛度众生,而是要待来世的人间净土中成佛度众生,这是弥勒菩萨的本愿所致,释尊授记弥勒为未来佛并非随意所为,而是以弥勒菩萨在因地的本愿为依据的。 中国民间的弥勒信仰比印度的弥勒信仰更具现实色彩。五代以降中国民间的弥勒信仰以相传为弥勒化身的五代时期浙江奉化的“布袋和尚”为信奉对象。布袋和尚是弥勒信仰中国化的产物。从此中国民众心目中的弥勒形象由佛经中描述的相貌端庄的弥勒菩萨转化为心宽体胖、笑容可掬的布袋和尚,使中国的弥勒信仰日趋世俗化,也更具有乐观向上的精神特质和文化内涵。布袋和尚亦圣亦凡的形象特征,是主张凡圣平等、人佛平等的大乘佛法平等观的彰显。弥勒形象的由圣转凡和凡圣结合显示了中国民间的弥勒信仰注入了更多人本主义思想和人性内涵,也更加增添了弥勒教法的“施乐”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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