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老师讲座案例:合同签署与执行
胡老师讲座案例:合同签署与执行(事非宜 勿轻诺 苟轻诺 进退错)
胡小林老师 所以我这七百天来每天都在读《弟子规》,每天都在公司的实践当中落实《弟子规》,我虽然落实得很不好,但是我认真,我真拿它当饭吃。我昨天跟老教授汇报,公司,我来之前有一件事,我们是卖锅炉的,卖锅炉,我们跟开发商签合同,人家把钱给我们,我们把炉子给他。签合同的时候里面有安装这个问题,安装的合同上这么规定的,在安装期间,炉子的保护工作由我们来负责,开发商不管,因为你要装炉子,成品的保护由乙方来负责,我要完成这个成品的保护,我必须得有手段,你要把钥匙给我我才能保护。如果这个房间里的门钥匙你不给我,让别人拿着,谁都可以进去,我这个成品没法保护。但是签合同的时候,我们签得很马虎,责任拿过来,成品保护归我来管,手段呢?没跟人家开发商谈。你得有手段,你合同当中并没有规定甲方要给你提供什么手段你才能完成甲方给你的成品保护的工作,你合同签得不究竟。“事非宜,勿轻诺,苟轻诺,进退错”,这个合同是我们两年前签的,那个时候我们还没学《弟子规》,而且这个合同是一万一千台,我们一年的销售才三万台,占了三分之一,很重要,不愿意得罪客户,他们的条文我们一字都不改,签回来再说。真等到执行的时候是出现问题,为什么?你安装炉子,这个门打开,安装完炉子你就得走,一个单元一个单元,一个楼一个楼,你前边安装完后边那个零件又丢了,因为钥匙在别人手上。这个锅炉下边全是铜件,铜的东西能卖钱,很贵,很多农民的民工就把这铜件拆下来去卖。第一期这项目一共四百台,我们这个炉子谁给我们安装?是分包,分包给安装,不是我们安装,我们底下有一个另外的公司帮着我们安装。我跟它签有合同,在安装炉子期间这个炉子就交你保管,成品的保护由分包,如果出现了丢失、损坏,由分包负责。你胡小林没有从甲方那拿到保护炉子的手段,你怎么可能给分包提供手段?分包就帮你装了炉子。你胡小林没有拿钥匙来保护这个房间,分包一样没有,是因为你上游的合同签得不对、签得不好、签得不完善,导致了分包在安装过程当中丢失。我们已经落实《弟子规》两年,我非常欣慰,我的合同执行部的经理就找到我,她说:胡董,我认为这分包的钱不能扣。我一听,为什么?从来不敢跟我这么说话,老板说一不二,你不扣他的钱,就意味着我要拿这两万多块钱,她怎么一个小姑娘就敢在我面前仗义直言?她说:因为我们两年前签的合同签得不好,我们不能把这种损失转嫁给不应该承担损失的人,这不符合《弟子规》的精神。这家伙! 感恩老师的分享!
我说处处是道场,处处是慈悲喜舍,处处是修行的好地方,我今天别说是二万八,我就二十八万我花了我都高兴,为什么?你看你们敢于坚持《弟子规》,向老板进行挑战。《弟子规》,绝对不是用来学的,绝对不是用来背的,绝对不是花里胡哨的东西,你们今天能这么自觉的在金钱的面前上,你们公司要掏钱,而且你们要跟老板进行交涉,就是为了落实《弟子规》,伸张正义,把不该别人的钱不让别人花,把自己的责任承担下来,这个了不得!你们今天跟着我在一起,咱们学《弟子规》,你们今天能有这种觉悟,以后咱们这个公司哪能办不好!我说行,咱们今天就进行一个案例分析,我当然都已经签了字付了钱,没让分包付钱,我说咱们来进行案例分析,这件事情,如果说我们让分包付了这个钱,我们有几条做得不对?这是老板带着《弟子规》咱们研究,从“入则孝”开始,“出则弟,次谨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学文”,这六门功课我们一条一条对,既然出现这个问题,你们现在开始到我这来说这件事情,咱们扩大这个胜利成果,把它做为一个案例分析。分析了以后,我跟老和尚、老教授汇报,二十七条违反《弟子规》,如果我们要签了这个字让分包付这个钱。
《弟子规》学而时习之成果的启示 胡小林老师主讲 (第一集) 2009/5/29 马来西亚中华文化教育中心 5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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