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女子丢银行卡挂失账户后被网上转走16万
在深圳经商的崔小姐今年7月被偷了身份证和银行卡,她挂失了银行卡账户,将钱转到新建账户内,但前两天,她新卡内的16万元钱被人从网上转走,目前她已经报案,警方已介入调查。 16万元被分成多笔从网上转走 崔小姐做服装生意,本月22日,她前往银行查询账户,发现存在账户内的16万元钱不翼而飞。钱去了哪里?她询问银行工作人员,后者查询后告诉她,就在本月20日,有人用她的身份证在广东韶关开了一个新账户,同时为该账户开通了网银,之后逐笔将她卡内的16万块钱从网上或消费或转走。崔小姐很着急,表示自己从来没有到韶关开过账户,20日她人在杭州,不可能去韶关开户。 崔小姐提供的机票登机牌显示,她是18日早上飞去了杭州,21日早上从杭州飞回深圳。 崔小姐报了警,同时开始调查钱被转走的过程。银行的流水账单显示,16万元被通过支付宝、易付宝、财付宝、天翼电子商务等支付平台消费和转移。每笔金额从数百元至数万元不等。最大的一笔钱约11万,先被人连转到三家公司,到了一家名为妙资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的对公账户名下。 南都记者昨天联系上妙资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一位李姓经理证实他们接到崔小姐和深圳警方的电话后,已经将该笔资金冻结,等待崔小姐提供进一步证据后,再作处理。 数月前丢银行卡后办了永久挂失 崔小姐回忆,7月30日,她在龙华华润万家购物时,钱包被人偷走,钱包内有身份证和银行卡。 事发后她即打银行客服电话做了永久挂失。因她是河南籍,之后她向河南驻深办事处提出申请,补办了身份证。9月,她拿着新身份证到涉事的银行办了张新卡,卡内存有16万。 崔小姐原以为,办理了挂失,不会再有什么闪失,不料还是出现了意外。她出示的手机短信显示,本月20日中午12时50分,她收到银行的短信提醒,提醒她客户号为4113……的网银服务被注销,手机银行服务被注销,本人名下所有账户的短信服务被注销。崔小姐说她人在杭州,收到短信后,一时没有细看。 直到她21日从杭州回到深圳,第二天前往银行提款时,才发现9月份补办卡内的16万不翼而飞。此时她才明白20日中午收到的三条短信的意味:本人名下所有账户的短信服务功能被注销,手机银行服务被注销,意味着她的手机再也收不到任何转账信息,掩护了犯罪分子盗窃她账户中钱的行为;网银服务被注销,意味着她丢失那张卡的网银被注销,犯罪分子从而可以新开通一个网银,通过网银来操作她的新账户。 南都记者致电福田警方获悉,目前警方正着手调查此案。 猜测 钱如何被转走?或有两种可能 犯罪分子在广东韶关用崔小姐的身份证开通新账户,并开通网银,然后绑定了崔小姐存16万的账户,通过网银转走。 南都记者验证:南都记者昨天来到涉事银行一支行,工作人员说,如果有人冒用他人的身份证开通新账户,并开通网银,可以在网银上绑定被冒用人名下的所有银行卡账户,但是只有知道被绑定账户的取款密码,才能将钱从该账户中将钱转出,否则通过网银只能查询该账户的余额,无法转账。 银行说法:银行方面昨天说,犯罪分子的解挂、开新卡、开网银都是在广东韶关进行,目前韶关的支行正在核实相关情况。 通过崔小姐的支付宝将钱转走,崔小姐的支付宝与她的16万账户是绑定的,一旦进入她的支付宝,16万可以随便支取。 南都记者核实:南都记者获悉,犯罪分子偷得崔小姐的钱包内有崔小姐的名片,名片上有她的电话。崔小姐说,这个电话就是她的支付宝账户名。那么犯罪分子利用崔小姐的支付宝账户名、身份证、银行卡号码,有无可能进入崔小姐的支付宝账户呢?南都记者昨天尝试了下,要更改支付宝密码,光有账户名、身份证和银行卡密码不够,还需要用到崔小姐的注册邮箱和绑定的手机。 支付宝回应:目前崔小姐的支付宝账号已经冻结,该账号有无被不法分子用来消费和转移款项尚不清楚,交易记录尚待警方作出调查。 疑问 身份证被冒用开户银行无审查? 崔小姐:犯罪分子拿着她的身份证,到银行开了新账户、开通了网银、更改了她预留在银行的手机号码?银行没有审查吗? 银行回复:目前正在核实相关情况。 崔小姐:9月3日前往深圳的银行补办银行卡,当时向工作人员提供了新身份证,新证照片与旧证有明显区别,但银行操作人员却未将新身份证录入系统。11月23日事发后她前往银行查询相关信息,发现银行系统内自己的身份证还是旧证。 银行回复:分行个人金融部经与梅林支行核实,柜员按照操作流程处理业务并进行了联网核查,不存在违规操作情况。 本版采写: 南都记者 陈乐伟 事主说法 7月30日 崔小姐钱包被偷,内有身份证和银行卡(账户A),崔小姐立即对账户A进行挂失处理。 9月1日 崔小姐拿着补办的身份证到银行新办了一张银行卡(账户B),并将原账户A中的钱转入账户B。 11月18日 崔小姐从深圳飞去杭州,有登机牌为证。 11月20日 中午12时50分,崔小姐收到银行短信,提醒她客户号为4113……的网银服务(与账户A绑定)被注销,手机银行服务被注销,本人名下所有账户的短信服务被注销。崔小姐称没有细看。 11月21日 崔小姐从杭州飞回深圳,有登机牌为证。 11月22日 崔小姐发现账户B内的16万元钱不翼而飞。银行流水账单显示,16万元被通过支付宝、易付宝、财付宝、天翼电子商务等支付平台消费和转移。每笔金额从数百元至数万元不等。 银行核实 7月30日 客户崔小姐丢失银行卡(账户A)后电话永久挂失。电话永久挂失期间,账户A无异常。 9月1日 崔小姐办理口头挂失后领取新卡(账户B)。 11月20日 有人用崔小姐的身份证在韶关分行开了一个新账户(账户C ),同时为该账户开通了网银。此后,崔小姐的账户B频繁发生转账、消费、存款等各种交易,其间办理解挂、领用新卡及电子银行签约交易均不是深圳市分行受理。 11月22日 崔小姐向电话银行客服反映:其于2014年7月底在深圳龙华片区遗失第二代身份证,11月20日收到短信提示电子银行渠道被注销(客户称非本人操作),11月20日起其账户(账户B))发生多笔不明交易,账户损失16万多元。 下午崔小姐前往深圳莲花北支行核实情况,柜员核实告知其身份证在外地有一个新开账户(账户C),客户表示非本人开立,要求将该账户注销,并要求核实处理可疑交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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