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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法师:漫说《中阿含》(卷二十七)~B 二、自观心经(上、下)  

二、自观心经(上、下)

  说法地点:祇园精舍

  参加人员:诸比丘

  经中大意:本经叙述当一位比丘就应善自观心,观察后,了解是否得内止,是否得最上慧观法,或得前者,或得后者,或二者皆不得。如果知道自己已得内止、最上慧观法的话,就当更求漏尽智通作证。如果畜衣等四资具或亲近一切人而增长善法的话,得可以畜衣等或狎习一切人,不然,就不得畜积、狎习。又当分辨可习法,和不可习法,以增长善法,衰退恶不善之法。

  这部《自观心经》,我们首先必须搞清楚几个名词:

1、内止:就是将自己的内心沉静下来,专注一处而不散动。止,音译为“舍摩他”,心心念沉静,专注于某一固定处不散动,即通常所说的“所缘”。

2、最上慧观法:根据南传经文的记载,“最上”就是“增上”的别译;“观”为“毗婆舍那”的对译;“法”为“达磨”的对译。综合起来,是指“提升慧的洞察”。

3、四资具:是指衣具、饮食、床榻、村邑四种供养,即私人用活用品。

  在这部经中,世尊教导我们,要善于观察我们自己的心,要把“善自观己心”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若有比丘不能善观于他心者,当自善观察于己心,应学如是”。观察他心其实是比较困难的事情,但是我们现实之中的情形往往恰恰相反。我们总喜欢没事去琢磨别人怎么想,尤其是一些当下属的,千方百计去揣度上司的心理;我们总喜欢将心思对着别人,专门去琢磨别人,倒不是琢磨别人有什么长处和优点,而是变着法儿伺寻人家的短处。而对于自己身上积存的各种毛病习气,却从来是置若罔闻,根本不当一回事。所以还是佛陀高明,他说把别人家的事先放一放,解决自己家的麻烦事才是最为要紧的。

  那么,我们自家的什么事情需要解决呢?就是我们的将我们的这颗心看守好,让它安静下来,不要四处乱窜,四处胡思乱想,惹是生非。这就是所谓的内止,让心专注于一处而不散动,让它变得很听话,很柔和,就和被截断双手的首陀罗那般。“红尘白浪两茫茫,忍辱柔和是妙方”,这就是所谓的内止;用《六祖坛经》中的话来讲,这就是“安心”。若将内心止静下来,必然会做到“心静澄明”,什么事都看得透彻,什么理都悟得清清楚楚,如此一来,我们的智慧也就在无形之中得以增长,看问题的角度和深度也就不一样了,这样就会达到“最上慧观法”。

  如果我们观察一下,其实“内止”与“最上慧观法”二者在概念上讲并不相同。世尊在分析这个问题时,将比丘的修证情况分成四个层次:

1、已得内止,但不得最上慧观法;

2、已得最上慧观法,但不得内止;

3、不得内止,亦不得最上慧观法;

4、已得内止,亦得最上慧观法。

  很显然,如果能做到第四点,即将内止与最上慧观法二者兼得,那是最好不过的了。但是,二者兼得总是需要一个过程,因为修行是一个长期积累、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做到一蹴而就。有的人主张顿悟,想“立地成佛”,我觉得也有可能,但是,能够做到顿悟的人,他的根基必然是十分深厚,他在过去世肯定经过了无数的修行,方才取得今天的成就。如果没有坚实的修行作为基础,就想一下子顿悟,那是不可能的。同理,有些人干坏事,喜欢用“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来自我安慰或为自己开脱。问题是,大多数人“酒肉”是“穿肠过”了,但是“佛祖”能不能还在你的“心中留”呢?这倒是个大问题。所以我们在学佛时,不要信口开河,否则会背下因果,后果是十分严重的。

  佛陀在经中,对弟子们说,对于内止与最上慧观法,如果缺少其中一样,作为比丘的,就要努力地证取。倘若比丘既没有达到内止,又没有达到最上慧观法,那么该怎么办呢?就要“速求方便,学极精勤,正念正智,忍不令退,犹人为火烧头、烧衣,急求方便救头、救衣”。否则,比丘懒惰懈怠,身心放逸,自然是一事无成,一生庸碌而已。

  在经文的最后,佛陀谈到了“四资具”的问题。我们知道,在原始佛教时期,出家僧人是严格奉持“不捉金银戒”的。但是,一旦人家供养你金银怎么办?对不起,你得如实上交给僧团,让专门的人保管,以备急需之用。比如说信徒们供养世尊的一切物品,都是由侍者阿难代为保管,佛陀一般也不会过问。可以说,在原始佛教时期,僧团在一定意义上讲,是比较“共产主义”的。那时的僧人并不讲按劳分配,而是讲“按需分配”,准确地说应该是“利和同均”,大家都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无论你来自婆罗门,还是来自首陀罗种姓,都是平等的,无有差别。

  但是,随着佛教影响的日益扩大,信徒们也越来越多,各种衣食供养自然也开始多起来。遇到丰年,或者国王、大臣、富商供养佛陀以及僧众的时候,除了请大家吃饭,有时候,送些现金货币自然也是在所难免。尤其是国王,他的权力很大,有时兴致一高,甚至连整个村邑都会施舍给僧团。如此一来,僧团的财富在不断地增加,甚至出现了僧人私人财产的概念。根据我个人的观点,上座部之所以与大部分产生了分裂,除了对教义的理解产生分歧以外,其中一个关键因素,就是僧人财产如何处理与分配的问题。如果我们对“十事非法”进行分析,从第一点至第九点,都是属于小小戒的范围,不值得大惊小怪,它们并不是导致第二次结集争论的焦点。而唯独第十点,即“金银净”一条,则是二者分歧的根本所在。上座部主张绝对不可以持,大众部主张可以持有。从顺应时代发展的角度看,第二次佛经结集应是佛陀灭度一百年以后,当时货币流通已十分频繁,商业呈高度发达之状。如果此时一定要大家不能蓄持金银,显然不合时宜。其实,佛陀在这部经中对这个问题已经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只是大家没有用心去领会罢了。比如说,对于衣、食、床榻、村邑等四资具,既不可以蓄存,也不可以蓄存。那么,什么情况下不可以蓄存、可以蓄存呢?就是说,“若畜衣便增长恶不善之法、衰退善法者,如是衣我说不得畜”。相反,“若畜衣便增长善法、衰退恶不善法者,旭是衣我说得畜”。在这里,佛陀为我们讲得很清楚,就是畜衣具,本来并不是什么坏事,但是倘若我们因为有了衣具可畜,便生起不善之法了,那样就不可以畜衣了。如果用此理来运用到捉金银戒上,我们可以这样说,如果捉金银后,对于增长善法有所帮助,那么就可以捉金银;相反,就不可捉金银。就是主,金钱本身并没有好坏之分,主要是看你如何获取、如何使用它们。如果“取之有道”或用在正道上,就是好事,钱当然越多越好;但是如果你“取之无道”,或者把钱用在了危害人类的事情上,那么就是坏事,有不如无。如果不加分析地说金钱是万恶之源,则会落于教条。出家比丘在对待金钱问题上也是如此,摩尼宝珠是让你用来为大众夜晚照明的,不是让你挂在脖子上四处炫耀的。“若自为受畜金银珍宝清净者,五欲功德悉应清净”。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要求每一位手捉金银的比丘都能做到“五欲清净”,显然是不现实的。毕竟佛教讲与时俱进,并不主张僵化教条的那一套。

  在经文的最后,佛陀也谈到“狎习”之事。“狎习”就是亲近,与人密切交往。什么人可以亲近?就是对自己道业有帮助的人;相反,有损于道业增长的,就不要去亲近他,且要远离他。这点与孔子的话有些相似:“择其善者而从之,择其不善者而改之”。我们平时常讲要亲近善知识,就是这个道理。(2009年6月5日于南海普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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