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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经》要义:扫一切相,破一切执(三)  

  3.扫身相,破身执

  由前面两部分可知,法相与执心紧密相连,虚妄不实的法相不是事物本来面目、本来情状的表现,而是打上了人的主观意识的烙印之后的幻相。每个人都以自己特有的眼光、见识和心境去看待万事万物,所以,同一个事物在不同人的眼里会有不同的模样,产生不同的感觉。这就是万法唯心造的真实含义。心有真心和妄心之分,造万法的这颗心不是真心,而是妄心,准确地说,是妄心造万法,是妄心造作了虚妄不实的法相。如果去除妄心执念,那么万法一体,平等无别。若以真心观照万法,万法皆寂然清净,本来如是,所以,在佛菩萨的法眼里,在在处处都是清净庄严的佛国净土。

  众生皆执着于法相,在无量无边的法相中,与众生关系最密切、从早到晚都形影相随的就是自己的身体,所以众生最容易执着的就是身相。众生对法相的执着集中表现在对于身相的执着上。身相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身相包括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四种幻相,四相可以合称为身相,因为四相都与人和人的色身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狭义上的身相是指个体的色身。

  人人都有一个由五蕴和合而成的色身,这个色身因缘而生,缘尽则灭,并无自性,并无实体,并无恒常不变的自为主宰者,因此,身相与其他法相一样是虚妄不实的幻相。佛教把这个虚幻不实的身相称之为假我。可是,迷惑颠倒的众生却偏偏将这个幻生幻灭的假我认作真我、实我,天天围着这个虚妄不实的假我团团转,为了这个假我,无端生出无穷无尽的烦恼和痛苦,甚至为了满足这个假我的各种贪欲,造作种种恶业。在无量劫的生死轮回中,人们为了这个虚幻的色身不知道造了多少罪业,不知道在阿赖耶识中播下了多少地狱种子,恐怕这个数字是个无法计算的天文数字。

  由于身相是众生接触最多、最容易执着的幻相,所以扫法相、扫四相首先就要扫除众生对于个体身相的执着。不扫身相,不破身执,即使精进修行,也难以成就。

  《金刚经》说:

  ——“须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须弥山王,于意云何?是身为大不?”“须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说非身,是名大身。”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不?”“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见如来。何以故?如来说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须菩提!譬如人身长大。”“须菩提言:‘世尊!如来说人身长大,即为非大身,是名大身。’”

  ——“须菩提!于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见不?”“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色身见。何以故?如来说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可以具足诸相见不?”“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诸相见。何以故?如来说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诸相具足。”

  ——“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金刚经》明确地告诉我们,众生不可以以自己的身相证见如来,因为如来所说的身相,其实本来就无身相。一切法相,包括身相,本身其实就无形相。包括身相在内的一切法相,都是虚妄不实的,因为一切法相皆是因缘所生法,无我,无自性,无实体。若能悟得这一点,就能证见如来。

  如来有色身。色身是有形有相的血肉之躯,是诸佛感应众生的需求而随缘变现成的,因此色身不同于无所不在的、无形无相的法身,只是随顺世俗假名称为色身罢了。

  如来的色身也叫圆满报身。佛有三身,即法身,报身和化身(应身)。法身是无为法,是佛所证的不生不灭、无所不在、无相无不相的诸法实相,也叫空性、真如、法性、佛性、如来藏等等。法身是一切法的平等实性,诸佛、众生共同一体,是诸佛和众生的自性中本自具足的。而佛的圆满报身则是修六度万行所感的果报,是法身佛的体现,是由佛的无量功德所感而成的,有三十二相,八十种随形好。报身有形有相,有血有肉,有生灭变化,不是无为法,属于有为法。诸佛依法身而有圆满报身,从报身而生无量随类化身。佛教认为,法身佛是真佛,报身佛和化身佛都叫化佛。

  像须弥山那么大的报身很大,但这样的报身不是无为的法身,是随顺世俗有为法而言的。因此,不能凭借圆满的报身证见如来,因为报身毕竟不是以真如为本体的法身,圆满报身虽然是六度万行所感的果报,是法身佛的体现,但终究不同于无形无相、不生不灭的法身,同法身相比仍然是有区别的,如果执着于报身之相,就无法证见如来。故此,不能以三十二相证见如来,因为三十二相也是因缘而起,并无自性,只是假名称之为三十二相罢了。不应该凭借三十二相观见如来,离相的如来不可以凭借色相观见,也不可以根据音声探求。《金刚经》提到,假若凭借三十二相就可以观见如来,那么转轮圣王也具有三十二相,难道转轮圣王也是如来吗?当然不是,所以,不能凭借三十二相观见如来。这道理说得再清楚不过了。

  修报身佛虽然很重要,但证法身佛更重要,因为报身佛是化佛,法身佛才是真佛。没有法身佛作为根基,报身佛就无所依傍,无法化生。从理论上说,佛的三身是三位一体,不可分割的;从实践(即实证实修)上说,证法身和修报身是同时进行的,没有先后次序分别,证法身的同时在修报身,修报身的同时也是在证法身,因为无论是法身佛还是报身佛都是同一个佛。

  《金刚经》还说:“离一切诸相,即名诸佛。”何为“佛”?破除一切法相就能体证诸法实相,则法理自显,佛身自现,这就叫做“佛”了。这里的“佛”指的是法身佛。佛陀说证得法身佛的方法是要“离一切诸相”,这里的“离相”当然也包括离身相,所以,不扫身相,不破身执,是无法证见法身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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