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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亭法师:华严经 净行品 讲义 第十四卷  

  华严经 净行品 讲义 第十四卷

  ◎南亭老和尚

  见苦行人,当愿众生,依于苦行,至究竟处。

  “苦行人”,亦婆罗门中之一类,还有尼乾子等诸外道。其苦行如露形、拔发、涂灰、自饿、投渊、赴火、自坠高崖、五热炙身、持牛等戒。然皆志趣高而行不合法也。我“愿”一切“众生依于苦行,至究竟处”。然苦行是否能至究竟处,吾不敢断言。果如所说,则佛之六年苦行何必舍去。

  见操行人,当愿众生,坚持志行,不舍佛道。

  “操行”,“操”者,操持、操守,在行为上保持确当而合理的行为。现在一般学校的学生,在分数上有操行的一门,在学科、术科上分数如何高,若操行分数不及格,则其人亦不足取。是以我“愿一切众生坚持志行,不舍佛道”。操行的范围很宽泛。我愿有操行的同志,坚持不舍佛道的志行,那才不浪费光阴与精神。

  见着甲胄,当愿众生,常服善铠,趣无师法。

  “甲胄”者,“甲”,戎衣也,古时战争之士着之以御兵刃者。“胄”,古代战争时所着之冠,以金属物为之,亦可以御兵刃者。然则甲胄是过去武人所着之战帽、战衣,文很明显。修道人见到了着甲胄之士,就发愿,“愿”一切“众生常服善铠,趣无师法”。服甲胄而上阵杀人,那造的是恶因。我们要常着善铠。铠也是战衣。以善为铠,则为利人济世之工作,应得善果。乘此善因而趣向无师之法,无师之法,则法尔如然之心法也。

  见无铠仗,当愿众生,永离一切,不善之业。

  “无铠仗”,“铠”固然是军装,“仗”也是武器。见到无铠仗的人,我应该发愿,“愿”一切“众生永离一切不善之业”。铠仗是打仗用的。无论以什么立场而交锋打仗,都是在制造恶业。我愿一切众生,不但要远离铠仗,要进一步永远的离开一切不善之业。“卫灵公问陈1于孔子。孔子对曰:‘俎豆之事,则尝闻之矣;军旅之事,未之学也。’明日遂行。”军旅之为害,可以知矣。

  见论议人,当愿众生,于诸异论,悉能摧伏。

  “论议人”,有智慧、辩才的人善于议论。论议也就是为一件事理往反辩驳,总要辩驳出一个结果来。行脚僧见到这一类的人,心内发愿,愿一切众生不要浪用辩才。佛法讲诸法从缘生灭,无有自性,是为正论。外道中有胜论者主六句义;还有数论2者主二十五冥谛3,其主要的就是自性能吞吐一切。还有现在的一神教,主张神造一切。我们要以无碍的辩才“摧伏”这些“异论”。异论者,不同于佛法之正论也。

  见正命人,当愿众生,得清净命,不矫威仪。

  “正命”,疏曰:“能离五邪,方为正命。”4如何是五邪?“谓:一、诈现奇特。二、自说功德。三、占相吉凶。四、高声现威,令他敬畏。五、为他说法。行此五事,若为利养,皆邪命也。”5《智度论》卷十九上亦有相似之文,唯第五句小有不同6。偈中第三句,通愿离五;第四句但离五邪命中第一、诈现奇特。诈现奇特者,本来没有而自以为有,是为诈,也就是偈中的矫。奇特,在威仪行动上表现与众不同。五邪命中,为他说法,本自无过:若为利养,则有过矣。

  若见于王,当愿众生,得为法王,恒转正法。

  “王”是国王,自在义。操生杀大权,取与自由,亦有福报人也。修道人见之,则以为国王为善固好,为恶则甚于别人,受果亦大。我当为一切“众生”而发愿,愿我们皆“得为法王,恒转正法”。“法王”者,法中之王也,也就是成佛。《法华经》云:“我为法王,于法自在。”7“恒转正法”者,法字之下,可以加一轮字。轮有摧碾之义,佛法有摧伏烦恼之能,故以车轮为喻。法既称轮,故说亦名转。恒者,时间也。长时间,无间断的说,所以称恒。

  若见王子,当愿众生,从法化生,而为佛子。

  “王子”是国王的儿子。帝国时代,称为太子。太子居处名曰东宫,或曰青宫。青色属东方,有万物生长之义。在历史上,为了继承皇位而兄弟相残杀的多得很。也有子弑其父的。修道人见到了王子颇为不屑。我们要“从法化身,而为佛子”。也就是因闻佛法而断障得果,受佛记而为佛子。《法华经》上说:“从佛囗生,从法化生,得佛法分。”8

  若见长者,当愿众生,善能明断,不行恶法。

  疏说:“明断,方称长者。”9而年高有德,亦长者义。“明断”是法官的职责,但是古时候都是县长兼理司法,民众中有了纠纷,没甚么重要的,都就近请绅士一言而为断。是非曲直,定有所归。倘若是非不明,凭感情以为主,则糊涂虫而非长者也。由长者之明断,民众就“不”敢肆“行”“恶法”(待续)。

  【注】

  1出自《论语》卫灵公篇第十五。陈:作战布阵的方法。

  2为小乘说一切有部萨婆多部论藏之别称。

  3数论为六派哲学中成立最早者,以分别智慧而计度诸法,并以此数为基础,主张无神论之二元

  论,神我为纯粹意识,不具作用,仅观照自性而已,自性依序开展为觉、我慢、五大、十六变

  异,此原理无神我,自性合称二十五谛。

  4出自《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第十五:“世之甲胄随于师旋,进忍甲胄趣于无师,能离五邪方

  为正命。”

  5出自《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第十五:“能离五邪方为正命,谓一诈现奇特、二自说功德、三

  占相吉凶、四高声现威令他敬畏、五为他说法行;此五事若为利养皆邪命也。”

  6出自《大智度论》卷第十九:“问曰:何等是五种邪命?答曰:一者,若行者为利养故诈现异

  相奇特;二者,为利养故自说功德;三者,为利养故占相吉凶为人说;四者,为利养故高声现

  威令人畏敬;五者,为利养故称说所得供养以动人心,邪因缘活命故;是为邪命。”

  7出自《妙法莲华经》卷二〈譬喻品〉第三:“佛说是人,未实灭度,斯人未得,无上道故,我

  意不欲,令至灭度;我为法王,于法自在,安隐众生,故现于世。”

  8出自《妙法莲华经》卷二〈譬喻品〉第三:“今日乃知真是佛子,从佛口生从法化生,得佛法

  分。”

  9出自《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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